费用包含
1.北京/香港/北京国际段往返机票,团队经济舱,含机场建设税;
2.当地四星酒店(双人间/大床);
3.境外旅游巴士及司机(根据团队人数,通常为12-45座);
4.专业中文领队及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5.境外司导及领队服务费;
6.中式午晚餐或自助餐(中式午/晚餐七菜一汤)10人一桌;
7.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
8.旅行社责任险;
9.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费用不包含
1.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费,游客须保证香港及澳门各一次有效签注,如因签注产生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2.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3.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4.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5.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注意事项:
1.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仅供参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
2.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参照境外地图,仅供参考,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
3.请您在境外期间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4.此参考行程和旅游费用,我公司将根据参团人数、航班、签证及目的地国临时变化保留调整的权利;
5.依照旅游业现行作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自然单人原则上拼住处理,但如拼住不上,则按加床处理,旅行社不另行通知;
6.贵重物品(现金,护照等)请随身携带或寄放在住宿饭店的保险箱内,絶不可放在车上或房间内等,如有遗失旅客必须自行负责,与接待旅行社责任无关;
7.住宿饭店内请先观察紧急出口所在,若是饭店警报铃响,请勿慌张。并请由紧急出口迅速离开。休息时请加扣房间内之安全锁,对陌生人不要乱开门。勿将衣物披挂在饭店的灯上,及勿在床上抽烟,烟蒂不能乱丢,以防造成火灾形责或饭店物品损坏而要求住客赔赏;
8.饭店游泳池如时间未开放及无救生人员在现场,请勿自入泳池内,否则如有意外发生须自行负责;
9.搭乘船只或从事水上活动时,务必穿上救生衣,船只行走时请勿走动,切勿将手或脚放置船边受伤。海边戏水,切勿超过安全警戒线的范围。我们必须再三声明:只有您*了解本身的身体状况,如孕妇,心脏疾病患者,高龄者,幼龄者,高低血压病患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运动之疾病患者等,絶对不适合参加任何水上活动或浮潜或不适应于您个人体质之其它剧烈,刺激性的活动,如旅客隐瞒个人疾病或坚持参加任何活动而引致意外,一切后果旅客自行负责;
10.团体活动时不要离队,严禁境外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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